出租大廳的介紹

RENTAL HALLS

1.申請受理

  • 申請最長可以在180天之前受理。
    另外,從博多巴士終點站主頁只接受WEB預約。
    (但是,到使用日的7天前為止。關於之後最近的預約,請另外打電話諮詢)
  • 租藉大廳的預約需要註冊會員。(網路註冊)
  • 使用費的支付是預付款製。(通過信用銀行匯款)
  • 銀行匯款的話,請在本預約確定後發送的預約確認郵件中記載的日期之前支付。
    匯款還沒有完成的情況下,不論理由如何都會自動取消。
  • 臨時預約期間為7天,如果沒有辦理本預約確定的手續將自動取消。
    (對於自動取消時的損失、損害等,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承擔責任。)
  • 使用日為30天前到15日為止的使用只有本預約。(沒有臨時預約的期間設定)
  • 使用日是14天前到7天前的使用是本預約,支付只能用信用卡支付。
    (沒有臨時預約的時間,取消手續費也是100%)
  • 使用合同在正式預約後才能成立。

2.使用時間

  • 大廳的使用時間是上午9點到晚上9點,包括從準備到退房的時間。
  • 使用時間從3小時開始。
  • 當天延長使用時間的時候,請事先得到本公司的批准,事先支付規定的費用。

3.取消

  • 原則上不能變更本預約後的預約內容。
    (取消一次之後再取消預約。取消的日期會產生取消手續費)
  • 取消的話請從本公司租賃大廳預約網站上的我的網頁進行。
  • 天災地變、交通狀況等不可抗力和感染症風險,以及其他不受本公司責任而取消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產生規定的取消費用。
    但是,本公司停止整個大廳的使用時,不在此限。
    另外,對於這種情況下對客戶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責任、各種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拖欠履行、無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公司概不負責。
  • 根據使用者的情況取消使用時,會收取以下取消手續費。
    (匯款手續費請由客人承擔)
取消手續費
(對於房費+備品費用的合計)
本預約日~使用日的
61日前
利用日期
60天前~31日前
利用日期
30日前~15日以前
利用日期
14日前~當天
10%20%50%100%
取消手續費
(對於房費+備品費用的合計)
本預約日~使用日的
61日前
利用日期
60天前~31日前
10%20%
利用日期
30日前~15日以前
利用日期
14日前~當天
50%100%

4.限制使用

以下場合禁止使用。
  • 宗教團體為了傳教而使用,或者用於政治活動。
  • 使用舞會、音樂、喧囂、振動等可能會給其他人帶來困擾的大廳。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適的大廳使用。
  • 福岡縣黑社會組織排除條例被認定為反社會勢力者的使用。

5.大廳使用上的注意事項

  • 關於物品的搬入和搬出,請事先和工作人員商量。(需要規定的申請書)
  • 從貨物銷售室到9樓,不能用車輛電梯直接搬入。
    關於車輛電梯的搬入,請事先向工作人員申請。(需要規定的申請書)
  • 車輛用電梯(間口2420mm,縱深5,500mm,高度2300mm)
  • 搬入出用電梯(間口1000mm,寬1800mm,縱深1500mm,高度2,350mm)
  • 全日7:00~9:30、17:00~19:00之間本公司外周道路禁止進入。
■車輛進出路
車輛進出路
  • 對於大廳內的盜竊、損失、火災、損害等,不承擔責任。
    關於保管,請事先由使用者採取必要的措施。
  • 設施備品損壞、損壞時,請賠償實際費用。
  • 禁止在牆壁、柱子等處貼上圖釘、釘釘子在室內貼上表示物。
  • 嚴禁使用煙火和攜帶危險物品。
  • 禁止在室內及規定場所以外的地方吸煙。
  • 看板、海報不允許規定場所及規定尺寸以外的告示。
  • 特別是需要打掃的情況下,需要另外支付清掃費。
  • 使用大廳時產生的廢棄物請全部帶走。
  • 關於展覽會的準備,請和工作人員商量。(設置時間、電容量等)

6.如果有以下事項的話,即使在使用中也有請中止的情況。
    另外,本公司概不負責因使用中止等而產生的損害的賠償責任。

  • 與申請的記載內容不同的使用時。
  • 將使用權銷售、轉讓、轉藉給第三方時。
  • 使用上的注意事項及違反本規定時。

7.除以上內容外,請遵守本大廳使用時雙方認為必要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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